顧客須知及條款與細則

顧客須知及條款與細則:

  1. 搬運費不包括停車場費、隧道費及橋費,如需要,此費用實報實銷。
  2. 另如無停車場,需泊路邊,違例泊車罰款需由客人負責。
  3. 如天氣惡劣,8號風球或以上/紅雨/黑雨警佈,引越屋搬屋公司有權停止搬運,以保障員工安全,搬屋日子再擬定,不得退款。
  4. 如搬屋當天發生以下情況,需加附加費:
    a) 與提供資料不同: 無電梯,需經平台或樓梯轉電梯,停車位置距離太遠(50)
    b) 與提供資料不同或漏報: 實際搬運數量多於以上資料。
    c)  如搬運當天壞電梯,都視作無電梯。
    d) 搬運物品超出一架貨車可載量,多出的物品需要額外叫車運送(例如,Gogovan,Lalamove),此費用客人負責,實報實銷
  5. 如因我司在搬運過程中導致的傢俬電器損壞,包括新屋地板,最高賠償金額為搬運費的10%

  6. 舊屋及新屋牆身和舊屋的地板刮花不會作出賠償,客人可預先通知購買物料舖地板作保護

  7. 本司沒有就搬運及存倉服務購買保險,如需要更充足保障,客人請自行購買相關保險

  8. 如更改搬屋日子,需搬屋日前10天通知,否則會沒收訂金。
  9. 客人應自行包裝處理雜物入箱,若於搬運當天需本公司代為處理,本公司將有權另加入箱費用。(事前已委託我司選用入箱服務例外)
  10. 搬運服務前後,客戶需自行點算搬運物品的數量,如有任何疑問應即時提出,員工離開相關單位後,客戶再提出之疑問,本公司將不會受理。
  11. 本公司不會對任何搬運上的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。
  12. 本公司將按照正常搬運標準時間,提供搬運服務;但這些標準不屬於承諾,亦不構成協議部份.
  13. 存倉物品如遭天災或人不為不可控制因素而損壞(如水災,火災,風災),本公司恕不負責。
  14. 遺失存倉物品每件最高賠償$200港元。
  15. 客人不可寄存食物、飲品、任何液體、易燃及違反香港法例的物品。